银行询证函业务受理公告
银行询证函业务受理公告
尊敬的客户:
根据《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[2020]12号)、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[2020]21号)的相关规定,现对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服务相关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业务范围
根据《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[2020]12号)(以下简称“《函证通知》”)、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[2020]21号)(以下简称“《操作指引》”)要求,函证事项包括:银行存款、银行借款、注销账户、委托贷款、担保、银行承兑汇票、商业汇票贴现、商业汇票托收、信用证、外汇买卖合约、证券或其他产权文件托管、银行理财产品、资金归集以及其他对公业务。
二、函证受理相关提示
1.我行单位客户委托的发函机构可向我行申请办理“银行询证函”业务,不受理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询证函。
2.纸质来函应加盖被审计单位银行预留印鉴或询证函约定印章,并加盖骑缝公章;对于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,须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,函证应无空白栏目。
3.我行受理的询证函格式包括《操作指引》中规定的银行询证函(格式一)和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。
三、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
收件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东侧裙楼百信银行体验店(请备注:务必上门派送不要自取)
收件人:询证函对公柜台
收件电话:010-50925653
四、业务服务与投诉
如遇其他询证函业务问题,可向我行热线010-50925653致电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。
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3年2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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